今天是七夕情人節,
一早上班就被某人打壞了情緒!
反正我今天是沒有情人的一天~(嘔氣)
小E明天一早要去台東日暉玩三天,
所以今天不回家,那晚上我要吃什麼呢?
看樣子應該會一個人煮阿舍乾麵吧!
突然想起念書時期的幼稚行為,
情人節故意神祕與甜蜜,
事實上是不接電話,
躲在家裡一個人默默度過。
下班時刻,小D催促著回家囉!
今天的夕陽好美,
香檳黃印著天空,有幾滴的毛毛雨滴。
果真有浪漫地氣息,
只不過咱們二人…回家自己過!
回到家,電話響起,
上晚班的你打電話來,
〞你要下班了嗎?我要下班了,等我吃飯!〞
聽完電話的我,愣愣地想你翹班嗎?
但至少今天晚上的情人節,
有人陪我吃飯,找回了一點浪漫的情愫!
PS.
情人節,又稱為閃光節。在網友之間聊天交談時,若有人在文章中炫耀自己,例如在愛情上令人羨慕不已的行為時,或是情侶相互公開表示親暱言詞的互動時,其他單身或對此種行為不以為然的網友便以「閃光彈」一詞相回,以表示文章為「炫目至盲」之炫耀表現。或者說「哇!前方有情侶!好刺眼啊!」。閃光彈並不限於炫耀愛情,例如購買價值不菲的物品後放圖片於網路上炫耀,也會被視為放閃光彈。這種炫耀行為又稱「放閃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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